2008年8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汽车大盗坐大牢
顾晨露

  本报讯昨天,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林海星有期徒刑11年、判处王永平有期徒刑6年,并以掩饰犯罪所得罪判处另两名被告人相应刑罚。
    林海星在短短十几天时间里,疯狂盗窃小四轮汽车9辆,价值12万余元;王永平参与盗窃小四轮汽车5辆,价值6.75万元……椒江区检察院的指控(本报曾在7月22日5版以《他为何要冒领被盗车?》为题进行详细报道)全被法院认定。